2006年,日本入国管理局(以下简称“入管局”)为欢迎在日本创业定居的人士设立了投资经营签证。为吸引更多的外国经营管理人才定居日本,增强日本经济活力,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通过《入管法改正案》,在2015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入境管理难民法改正案》。其中一项就是将[投资经营]变更为[经营管理签证],自此更加看重申请人在公司中所发挥的经营和管理才能。
a.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可获得家族滞在签证主申人取得日本「经营*管理」签证,此外配偶及18周岁以下未婚、经济不独立子女可获得「家族滞在」签证。
日本入国管理局官方公布“在留资格一览表”中明确说明:当外国人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则该外国人的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可以取得「家族滞在」签证。
「家族滞在」签证,最长在留期间为5年,最短为3个月。入管局会根据主申人获批的签证时长以及主申人的公司经营状况等主申人的情况,来批准「家族滞在」签证的在留时间。